市检察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以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积极作为、跟进督促,确保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紧盯启动部署,抓好组织落实。驻院纪检监察组及时参与对《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的监督,对该方案与市委、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相关方案内容吸收情况和自选动作的可行性进行预审,并报市纪委审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确定情况提出建议,确保领导有力、推进有序。
强化学习教育,促进入脑入心。驻院纪检监察组成员所在第九支部及时开展“以案明理”学习,做好表率。纪检组长在中心组学习会上及时传达张坚、姜国文案件情况通报,开展警示教育。驻院纪检监察组对机关党委学习活动组织情况、各支部学习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检查意见,促进学习环节严实作风形成。
聚焦问题查摆,督促整改提高。驻院纪检监察组围绕市检察院方案中查摆问题“24个是否”要求,选准角度组织院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参加廉政讲座学习。对各支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检视问题“四清单”填报工作和问题查摆的针对性、全面性进行检查,提高问题查摆质效。下一步将针对问题整改和制度机制建设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