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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精准监督助推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成效

发布时间:2020-04-15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近日,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针对驻在单位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工作,强化监督精准发力,注重“点线面促”四结合,有效助推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分配到位、切实发挥使用效益。

关注“点”。随着各级财政资金分配下达脉络,督促驻在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医保中心已结算的用于新冠肺炎资金数据、相关单位资金拨付审批资料等,进一步核实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的拨付和实际使用情况,对防疫物资采购的收款方企业的工商存续状态、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等进行核查。特别是对疫情重而应对疫情财力少和疫情轻而应对疫情财力多的地区进行重点核查,关注是否存在因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滞留、挤占挪用、套取或骗取等影响了本级或下级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等问题。

打通“线”。根据市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的总体情况,协同驻在单位逐笔核实涉及资金是否分配各县(市)区或下达相关单位,进一步核实涉及资金是否分配各镇、街道、社区或下达相关单位,形成一张疫情防控资金层层分配下达脉络图。关注资金分配是否向疫情较重、财力缺口较大地区、重要疫情防治责任部门倾斜,并结合各级财政资金的下达时间,锁定财政资金分配下达的疑难点,精确定位,及时了解财政和主管业务部门未尽快分配、下达财政资金的原因,督促财政资金分配顺畅及时。

摸清“面”。督促驻在单位根据审计署下发的工作方案、审计要点和省审计厅下发的上级财政补助安庆市资金情况表,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联网查询、电话问询和电子数据传送等方式与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进行核实,梳理出市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的中央、省级以及市、县(市)区级财政资金情况,切实掌握疫情防控财政资金规模和结构,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到位,不因经费保障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督促“改”。监督检查中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审计监督实效助力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开展。对于财政资金未及时下达下级财政或未分配到使用部门的,协同驻在单位积极与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宣传解释政策,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及时分配下达。目前市本级、县(市)区级收到上级财政下拨的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已全部分配下达,后续将继续跟进督促疫情防控资金发挥实效。(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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