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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四个强化” 延伸监督触角 提升防控监督精准度

发布时间:2020-02-28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近日,湖北、浙江等地监管场所疫情多发,市检察院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市监狱、看守所安全稳定。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跟进参加专题会,将监督“探头”嵌入业务工作,围绕驻在部门职能,督促履行监管职责,全面了解工作进展,切实提升疫情防控监督实效。

强化思想认识,健全工作体系。提醒驻在部门认清当前严峻形势,监狱和看守所人员高度集中、空间严密封闭,院党组要高度重视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确保专人负责。市检察院成立了以顾玫帆检察长为组长的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派驻检察人员严格落实监管场所防范疫情情况监督职责,组织召开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传达上级要求,对防控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强化制度建设,狠抓行为规范。建议驻在部门党组对当前形势进一步分析研判。经研究,市检察院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并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通知》要求,监狱、看守所要严格落实依法履职,严防外来疫情输入。加强疫情摸排,做到“不落一人、不断一天”。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值班执勤人员与被监管人员全封闭,做好备勤人员与在家隔离人员疫情监测。严把收押人员管理关,对确有羁押必要的,严格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询问活动轨迹,入所后严密监控身体状况。强化监管场所防控,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做好监舍、提审室、会见室、食堂、生产等重要场所卫生管理及消毒工作。

强化责任传导,严明纪律要求。纪检监察组与院党组积极协调,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驻监管场所检察人员发现涉疫事项后,第一时间报告一把手,发现缓报、瞒报、漏报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疫情防控期间纪律,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干警疫情期间加强自我管理,自觉与外界隔离,不得擅离职守,结合检察职责与监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日通报”制度。加大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力度,发现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隐患的,及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并立即督促落实整改;对落实不到位的派驻检察人员,严肃追责。

强化专项督导,确保严格执行。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2月22日至24日,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吴为坤率督导组先后到安庆监狱和桐城市、宿松县、安庆市看守所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对各监管场所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强化防控意识、狠抓执行效果进行明确要求。向安庆监狱、安庆市看守所再次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防控,优化保障、加强协调,确保疫情零感染。(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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