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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齐心协力“战”疫情

发布时间:2020-02-14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迅速行动、及时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立了15个党员先锋队,近300名共产党员主动请战,自觉加入疫情防控一线,加班加点、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处置问题,助力全市建筑工地、物管小区、公租房小区、房地产销售企业等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成为抗击疫情工作中的最美逆行者,谱写了一曲曲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赞歌”。

着力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范。监督城区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等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工地值守人员和在建工地施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做好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着力加强物管小区防疫管理。作为全市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将物业管理小区的疫情防控放在首位,组织全市物业管理单位广泛动员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按照“控、守、清、查”,全面把好“宣传关、防护意识关、出入关、环境卫生关、督导监督关”,构建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同时加强对非物管小区督查指导、及时调度,总结经验、有效防控。督促物业企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社区行政管理机构要求,充分做好预防标识、人员登记、消毒杀菌、后勤服务等工作;

着力加大公租房群体防疫防控力度。加强对公租房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排查,清除暴露垃圾堆放点。适当提高小区清扫、清运频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做到无害化处理。加强做好一线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知识的普及,并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四是加强房地产销售企业疫情防范。城区售楼部、房地产中介机构暂停营业,严禁组织开展聚集性活动,视疫情情况再恢复正常。

着力强化局系统、局机关防疫防控工作。局大楼物业要配备相关体温监测、口罩等防护设施,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待恢复正常上班后,参照政府食堂做法,对标对表,仅向大楼内干部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排查大楼入住单位干部职工与武汉来往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疑似以及医学观察三类人群接触情况,及时向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引导主动采取隔离措施。(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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