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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积极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

发布时间:2020-02-07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驻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努力提高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能力,打好防疫战。

提高政治站位。在司法行政系统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主动履责,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强化法治宣传。通过全面梳理当前突发疫情期间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面向广大群众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10部法律法规。编印发放2000余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政策知识问答45问》至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包保社区等场所,引导社会民众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和法治意识。

开展执法监督。为确保相关部门依法有序开展执法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指引》,确定28条执法流程和标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截至2月5日,开展医药、农贸市场、商超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活动12场次;通过网络公布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成功处置投诉案件1例。

实施特殊管控。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取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等聚集性活动,暂停日常入户走访和现场刷证报到,运用电子定位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严格审核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事由,对无特殊情况的不批准外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在矫社区矫正对象无1例感染。(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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