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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市委第八轮巡察任务分工宣布

发布时间:2020-04-27 发布者:市委巡察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4月25日上午,十一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宣布了本轮巡察任务分工。

经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十一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对9个市直单位、4个县(区)经济开发区开展常规巡察;派出1个机动式巡察组,对十一届市委已经巡察过的1个市直单位开展机动式巡察;授权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组建“回头看”巡察组,对5个村(居)开展巡察“回头看”。

市委第八轮常规巡察时间为2个月左右,机动式巡察时间为1个月左右,“回头看”巡察时间为2个月左右。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政研室、市残联党组、大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编办、市委老干部局、望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台办、市审计局党组、市招商中心党组、宿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地震局党组、市档案馆党组、怀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市委机动式巡察组:巡察市住建局党委。

市委“回头看”巡察组:巡察高新区山口乡中心村、联胜村、百子山村、山口镇村、头坡社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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