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巡视巡察 > 巡察工作 > 巡察反馈 > 详细内容

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向潜山市三所学校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0-08-13 发布者:市委巡察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8月12日,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向潜山市第三中学、第四中学和梅城小学共三所学校反馈巡察情况。潜山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向被巡察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书记魏晓明在“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组长丁邦怀向被巡察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潜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出席反馈会议并提出整改要求,各被巡察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反馈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潜山市教育局党委和学校领导班子要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要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着力推动整改见底见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从严整改。班子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对巡察发现的学校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教育局党委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要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等成果结合起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