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全省民生工程信息全程网上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开规范化要求,坚持惠民政策及时公示,实施情况动态更新,全面推进民生工程决策、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同时,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和数据开放,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让民生工程在阳光下运行。
规范公示内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同步开展业务培训,就公示主体、公示平台、公示内容、公示时间、公示反馈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注重保护受益对象个人隐私,对涉及个人身份证号码、详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予以遮挡和隐藏;对特殊受益对象,按照省级要求不予公示受益对象相关信息。
明确责任主体。市、县(市)区民生工程主管部门是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本部门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具体工作。市、县(市)区民生办负责本辖区民生工程项目信息网上全程公示牵头工作,并同步公开公示本级民生工程信息。统一完善公示平台,在市民生工程主管部门门户网站 “民生工程”专题/栏和县级民生工程网站同步公开公示民生工程信息。
实施动态管理。补助(参保)类项目在资金打卡后15个有效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工程类项目在项目批复或任务下达后15个有效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培训类项目在培训任务完成后15个有效工作日内上网公示。项目公示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动态调整;项目进展情况,原则上实行按月更新,确保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的及时性。
健全反馈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反馈、谁处理”原则,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及时反馈。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给予回复,做好答疑解惑,并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开公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适时抽查问效。每年从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下达的次月开始,市民生办对各地、各部门民生工程网上公示平台进行抽查,滚动进行,做到公示公开内容全覆盖,确保民生工程实施全程公开、规范和透明,抽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1-11月份,经市民生办抽查,累计撤除不符合要求公示内容7条,整改公示内容2条。
截至日前,安庆市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已完成11月份网上公示工作,涉及19个市直部门和11个县(市)区,累计网上公示内容逾千条。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