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部门信息 > 详细内容

市卫健委:给药品器械供应商带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9-06-11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进一步加强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规范医药购销行为,防止发生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和不良行为,近日,市卫健委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召集药品、器械供应商开展廉政座谈会,各单位纪检监察室、医务科、门诊部、器械科、药剂科、财务科等职能科室参与。现场与医药供应商分别签订了《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增强廉洁意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省、市和该院的招标采购有关规定,依法依规采购;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廉洁购销合同上的承诺,不得以各种名义和借口向医务人员输送利益。

恪守廉洁诚信。各医药供应商要认清当前形势,遵守《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的各项承诺,公平竞争,与合作单位携手并肩,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卫生市场秩序,实现双赢,营造诚信、和谐、廉洁的合作环境。

各单位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药品、耗材、器械采购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