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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三个坚持” 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18-11-26 发布者:太湖县纪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太湖县纪委监委高度关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把关口、强化管理、优化制度,认真做好“三个坚持”,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坚持立规选人。落实“两为主”要求,规范纪检干部选人用人程序和准入条件。牵头对拟入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察,全面掌握现实表现,突出政治定位,严把“入口关”。加强入职培训,提升人岗匹配度,努力实现及时上岗与有效履职有机衔接。  

坚持活动牵引。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在纪检系统广泛开展集体联学、轮流领学、常态自学等活动。探索建立乡镇4个纪律审查协作区、派驻机构5个执纪监督协作片区。今年以来,组织基层纪检干部集中培训、跟班办案285人次,推荐参加省、市纪委业务培训、跟班办案16人次。

坚持制度保障。出台《县纪委监委机关管理制度及规程》《太湖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内部监管,进一步改作风、提效率,严防“灯下黑”。印发《关于乡镇纪委和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职考核办法(试行)》通过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有效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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