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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规范派驻机构管理 今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57件

发布时间:2018-08-17 发布者:潜山县纪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潜山县纪委监委强化派驻机构的制度建设,聚焦主业明确职责,着力于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业务工作的规范管理, 切实把派驻监督作用发挥到位,实现“监督”全覆盖。2018年以来,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57件,立案12件16人,谈话函询12人。

明确任务清单,准确职责定位。制定实行《潜山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职责清单(试行)》、《潜山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日常联系和管理办法(试行)》、《潜山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暂行办法(试行)》等五项规章制度。明确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组成部分,接受直接领导、服从统一管理,坚持职能“三转”、“一岗双责”,实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依据相关规定和纪委监委授权,正确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规范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执纪。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对驻在单位管理的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约谈;对涉嫌严重违纪需要采取审查措施的,由派驻机构向县纪委监委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对问题线索,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对驻在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持“三重一大”制度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或提出意见。

聚焦能力提升,担当监督使命。建立“每周一讲”学习培训制度,挑选业务骨干和专家参与授课,深化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双十”禁令,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规范权力运行。建立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定期抽调派驻机构人员参加委机关纪律审查和其他专项工作,切实增强执纪本领,当好监督“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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