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委托安庆市劳务派遣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性质汽车驾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汽车驾驶员3名
二、聘用条件及资格:持有C1证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与资格。
1.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品行端正,愿意从事汽车驾驶工作。
2.持C1证须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持B证及以上须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3.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章事件。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适应机关汽车驾驶岗位工作。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1.应聘人员须于10月30至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报名表(详情见附件),2张1寸白底彩照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安庆市人力资源市场3号窗口报名(市人社局大楼二楼)。
2.应聘者应确认本人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招聘单位将组织人员认真核查,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
四、招聘方式:招聘分为实地操作和考察政审两个阶段进行,并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具体时间以相关公告为准。
1.实地操作。满分50分,主要测试汽车驾驶实际操作技能及应变能力。按1:3比例取考试成绩前9名的进入考察政审。若应聘人数不足9名,则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实地操作考试和考察政审。
2.考察政审。满分50分,主要核查应聘人员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提供不实资料等问题,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社会信用、驾照驾龄等情况细化评分。对提供不实资料,存在不良记录,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章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实地操作得分高低依次递补。实地操作和考察政审结果汇总形成材料后,报市纪委常委会审议,确定3名拟录用人选。
3.任前体检。拟录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检;拟录用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安排替补人选进行体检。
五、聘用手续:
1.公开公示。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安庆市纪检监察网和安庆就业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正式录用。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市劳务派遣中心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再由市劳务派遣中心委派到市纪委机关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3.工资待遇。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6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以上工资由市纪委机关向市劳务派遣中心按月支付,由市劳务派遣中心发放。
六、其他:建立应聘人员成绩档案,对参加本次招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的所有应聘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招聘结束后,如有人员空缺,可依据相关程序,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
1.查询网站:http://www.aqjjjc.gov.cn/(安庆纪检监察网),www.aqjyw.gov.cn(安庆就业网)。
2.咨询电话:0556-5897067,0556-5702037。
3.监督电话:0556-5702039。
附件: 安庆市纪委机关聘用驾驶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安庆市劳务派遣中心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