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见面会上,市委巡察办主任张帆向市公安局领导班子传达市委书记魏晓明在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反馈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长鲁绪桥反馈巡察情况,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黄贵忠讲话,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黄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鲁绪桥在反馈意见中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公安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快公安系统基础性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巡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四个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执行决策部署有差距;二是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管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够明显;三是党内政治生活有待加强,党管干部原则需要进一步落实;四是“文山会海”问题突出,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五是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担当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
黄贵忠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加强党的建设规律为根本途径,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二要强化政治担当,巡察反馈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全面认真整改,整改结果要自觉接受监督。三要履行政治责任,深化巡察成果运用。要增强巡察整改责任感,强化标本兼治,促进改革发展。
黄杰代表公安局党委作表态发言,一是毫不动摇讲政治,把巡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二是不折不扣抓整改,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彻底清零。三是从严从实抓党建,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四是协同发力保稳定,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扫黑除恶”、服务经济发展“大调研”等各项公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市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公安局各分局、局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市公安局各分局派出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和特警、交警支队各大队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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