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此次督查采取“一听”、“二看”、“三查”方式进行。
一是听取各县(市、区)扫黑办及各级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汇报,掌握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情况。
二是查看各县(市、区)纪委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章立制、人员办公及日常工作调度情况;查看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受理和移送查处情况工作台账。
三是重点检查政法机关是否做到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深挖其中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腐败问题、背后“关系网”、“保护伞”问题,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检查扫黑除恶“零排查”和“零查处”的地区和重点单位,并要求做出书面说明,作为今后责任倒查的依据;重点检查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失职失责行为的问责情况。(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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