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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监察法 》 魏晓明出席

发布时间:2018-04-17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4月17日上午,市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市委书记魏晓明出席。

会议邀请了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何力作专题报告。报告中,何力从监察法的出台背景、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学习贯彻监察法的几点认识等四个方面对监察法进行了深度解读和系统阐释。与会人员认真聆听,大家一致认为,报告政治站位高,指导实践的针对性强,让大家进一步领会和把握了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全覆盖各项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

会议指出,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制定出台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其本质属性,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以实际行动将监察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落实到市委“456”总体部署的各领域各环节。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维护、践行监察法,不断深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为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将监察法纳入党委(党组)和基层组织的必学内容,作为全市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做到监察对象宣传教育的全覆盖,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常委,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负责同志,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属其他副厅级领导干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市委各部委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各工(专)委(室)主任,市直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巡察机构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派出纪工委书记,市直有关单位纪委书记,共300多人参加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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