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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以“学谈考评” 力促学以致用

发布时间:2018-04-09 发布者:望江县纪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自《监察法》公布施行以来,望江县纪委监察委以“学谈考评”有效途径,有力促进《监察法》学以致用。

按照岗位不同分组学。根据岗位工作性质,采取分组学习方式,委机关各室各部为一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为一组、派驻纪检监察纪检机构为一组、县委巡察机构为一组,原原本本学习《监察法》9章69条全部内容和《监察法释义》具体内容。

联系自身体会分别谈。全体参学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疑惑,自己的所思所想和对学习的意见建议等,分别在纪委监察委工作群中交流沟通畅谈体会。

根据学习进度分批考。纪委监察委宣传部编制测试卷,分批分期刊载在望江纪委监察委网站“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栏目上,供参学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自考测试。四是结合分管工作分类评。由纪委监察委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对参学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分类进行学习点评,指出学习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结合实际案例指导他们如何正确运用《监察法》。(廖祝和 童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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