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怀宁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召开集中学习会,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潘忠苗参加了学习。
会议指出,新《监察法》开启了国家反腐败立法大踏步向前的新征程,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为监察机关有效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把学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摆在重要位置,沉下心来反复学、经常学,做到熟知精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细致掌握“12项”调查措施,并结合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熟练运用,有效履行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予的双重职责;要严于正身律己, 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推动“六严”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文带领与会人员逐字逐句通读了《监察法》原文。集体学习结束后,机关干部职工自发就监察机关职责、权限等内容进行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