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驻市经信委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提醒谈话会,组长张顺生对涉及财政支持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查的十个科室工作人员开展集体提醒谈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市经信委制定的《国家、省财政支持工业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相关科室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查审核,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会议强调,一要规范程序。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开展资金项目审查,强化专项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审查审核责任人的责任,强化痕迹管理。二要严守底线。要牢记并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关于工作纪律的内容,要纠正“只要不贪污受贿就不会违法违纪”的误区,与企业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亲清原则分明。三要履职尽责。要对项目资金的审查工作怀有敬畏心理,将审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放在核心位置,增强工作责任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的监督检查。(驻市经信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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