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市纪委监委“立行立改”工作安排要求,把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问题作为深入推进“三查三问”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三项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以强有力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如期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建立线索排查管理机制。督促各归口监督单位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排查情况和问题线索每月报送纪检监察组汇总。加强与信访、督查、扶贫部门的沟通对接,与其联动排查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对信访、督查、扶贫部门排查移交来的线索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由驻厅纪检监察组再排查后分类汇总管理。驻厅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对所有问题线索分别进行登记,按干部管理权限双向移交,并建立台账档案管理。在综合监督单位帮扶贫困村上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直报点,由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或队员向驻厅纪检监察组直接报送问题线索。
建立线索处置问责机制。认真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对媒体曝光作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立即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并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对上级督办、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对应由各归口监督单位机关纪委查处的问题线索,认真抓好督办工作。扎实做好问题问责处置工作:对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
建立问题情况通报机制。各归口监督单位每季度向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报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每季度总结分析问题线索排查、处置、问责等情况,并及时向市纪委上报、向各归口监督单位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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