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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加强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

发布时间:2018-12-03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切实加强对政协机关党员干部的动态监督管理,及时准确反映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面貌,推进党风廉政监督责任的落实。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对政协副科级以上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行为。

规范廉政档案基础信息采集。纪检组要求每位干部认真填写档案表格,涉及基本信息、工作履历、家庭、社会主要关系、个人兼职情况等,注重对房产、配偶及子女从业、经商、投资等信息填报。强调廉政档案相关表格必须由本人填写并签名,明确填写内容要做到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完整,不得缺项少项,不得瞒报、虚报,做到见档如见人。

强化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做好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的电子建档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凡副科级以上干部涉及个人重大事项出现变动的,均督促其主动进行报备;根据干部任用、调整、廉洁自律等情况变化随时调整档案信息,确保廉政档案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准确。同时将对廉政档案的信息真实性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个人廉政信息不对称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坚决予以查处。

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实用价值。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挥廉政档案管理使用的价值,通过对个人廉政档案资料的及时收集、梳理分析,对发现干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有效的提醒,发挥纪检组“探头”作用,做到对问题抓早抓小,变“死档案”为“活材料”,在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任用时充分发挥廉政档案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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