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日前,市财政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拨付扫黑除恶专项经费17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署、宣传发动、案件侦破等,有力保障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进。
该局将继续积极组织部署,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严格落实成员单位职责,严格执行线索摸排“零报告”制度,为创建我市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保障。(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