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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梦新区坚持四个“五” 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发布时间:2018-10-26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亲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筑梦新区结合实际,制定《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筑梦新区管委会组织公职人员(含社会聘用雇员)和入园企业人员承诺,坚决做到“五做到、五反对”、“五提倡、五不要”。

公职人员“五做到、五反对”。做到热情服务,反对敷衍塞责;做到交往有道,反对利益输送;做到敢于担当,反对推诿扯皮;做到依法办事,反对暗箱操作。做到廉洁自律,反对以权谋私。

企业人员“五提倡、五不要”。提倡守法办企,不要钻营谋利;提倡诚信经营,不要唯利是图;提倡回报社会,不要违背公德;提倡积极谏言,不要恶语中伤;提倡永不行贿,不要媚官媚俗。(筑梦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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