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的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委关于深化政治巡察的部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局机关党委牵头,抽调专人,组建巡察工作组,首次对望江、太湖辖属的4个乡镇财政所,组织开展专项巡察。
此次专项巡察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财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涉及财政项目、民生资金、涉农管理等领域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巡察组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巡察财政所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组织开展巡察乡镇财政所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财党[2018]449号)要求,召开财政所全体干部会议,听取财政所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实地查看基础资料和相关台账,重点检查财政所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履行职责情况、涉及财政业务和民生工程项目的管理情况,以及财政资金管理和财政所内部财务管理情况。
巡察结束后,要求及时反馈问题,并认真落实整改,切实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进一步加强财政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动态监管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得以落实。加强廉政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驻市财政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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