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近期,市政协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筑牢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制定出台了《安庆市政协机关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安庆市政协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安庆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等“一意见两规定”。紧扣党组主体责任,围绕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把政治建设摆首位,挺纪在前,有针对性地设计了保障制度,细化了机关党组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明确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责任措施、备案制度及违纪追究办法;对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提出了严格标准和要求;建立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着力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