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4月12日,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会上,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徐舒媛与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室党支部与党员层层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徐舒媛主任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并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一项行之有效的举措,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要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政治纪律认真执行。签订责任书,具有约束力、强制性和针对性,要把责任书的要求及时传达给单位的全体同志,确保全室人员知晓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处的位置,以及承担的责任。(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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