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部门信息 > 详细内容

市中级法院:强化干警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和“十个不准”

发布时间:2018-02-08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值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于2018年2月7日向全院干警发出通知,重申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规定》和《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要求干警予以严格执行,确保节日期间文明、祥和。

长期以来,市中院纪检组坚持防微杜渐,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强化干警日常作风监督管理,严肃法院日常工作纪律,从源头筑起廉洁司法、拒腐防腐防火墙,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落实,坚决用铁的纪律打造法院“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驻市中院纪检组)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