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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进一步规范干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发布时间:2018-02-05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倡导文明、节俭、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加强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整治力度,近日,市纪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组下发通知,全面推进干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范化。

通知规定,干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制度,即干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提前7天填写《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个人重大事项(婚丧喜庆)报告表》,说明具体事宜、时间、地点、宴请人员范围、宴请桌数(人数)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向纪检组书面报备,向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领导报告,同时签订廉洁承诺。

通知要求,干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不得违反规定大操大办,严禁邀请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案件当事人、律师、中介机构等人员参加,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特别是案件当事人、律师、中介机构等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下一步,市纪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组将对干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切实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干警,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构成违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驻市中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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