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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作风纪律督查实行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8-01-04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巩固纪律整顿月(去年12月)成果,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1月3日,市中级法院下发通知,对2018年作风督查工作进行部署,并附有2018年1-12月督查组成员部门安排表。
    《通知》明确,督查组每周督查不少于3次,并作出详细记录,每月均评选出综合表现好的三个部门和较差的两个部门,同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被通报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视情况进行处罚。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工作作风项目的重要依据,对部门全年累计3次以上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取消该部门年终评选评优资格。个人全年违反本办法被督查记录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内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处理,全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督查内容主要为:考勤和请销假、工作纪律督查、庭审纪律督查、会风会纪督查、着装制度督查、禁烟规定督查和办公楼使用规范督查七个方面。

《通知》要求,根据新修订的《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作风纪律督查办法》的规定,每月由3个部门牵头,负责对机关所有部门和人员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督查。(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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