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7月12日至25日,市委巡察三组对中共海口镇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10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端正态度、迅速部署,抓紧抓实巡察整改任务
海口镇党委对市委巡察三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坚决贯彻,立行立改,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紧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努力以实际成效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一)迅速部署,立改立行。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方贻尚为组长、以主管党委副书记为成员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由镇党委委员任第一责任人的整改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镇党委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每月进行一次整改通报。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复杂问题,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努力促使我镇党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立改立行、真抓实干,改深改透巡察整改任务
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反馈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9项整改任务,具体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海口镇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定期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结合每月“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等制度,有效加强对镇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真正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不断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加强党的理论学习,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要求。创新学习形式,将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多种载体开展学习教育,加强政治学习的针对性,加深学习深度与广度,做到学习入脑入心。
2、关于规矩规范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三资”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海口镇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镇、村职责,明确财务经办人员、报账员、审批人员职责,合理分工;严格执行“零招待”制度,烟酒、餐饮发票一律不得入账报销;实行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坚持按月报账、按季公开制度。二是强化培训业务。组织镇“三资办”人员、各村报账员学习培训、进一步强调财务纪律要求、熟悉报账流程。8月24日、28日,组织镇、村财务人员到怀宁县腊树镇、洪铺镇学习。10月26日,聘请安庆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对10个行政村书记、主任、报账员、镇三资办和财政分局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天的村级财务管理培训班。三是拟建立村级财务定期审计制度。从今年开始有计划的对各村财务进行审计,实现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四是立行立改,严肃处理。对禁酒令及“零招待”后仍有招待费、烟酒发票入账的情况立行立改,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情况,已由纪委组织核实,经核实对河港、海口、红星三村主要负责人已立案调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五是南埂村违规收支征地补偿款问题处理情况。2012年至2013年,南埂村违规以村委会主任钱叶明、党总支委员王月、原村委委员胡余个人账户收支326.0146万元暂借征地补偿款(其中支出298.0794万元),直至2014年才开具专用收款收据。此外,该村还存在坐收坐支18.08万元水泥路及其排水沟清淤工程捐款资金等其他问题。2017年11月,村党总支书记施义祥、村委委员钱叶明、王月、江兴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余在案件审查期间,不配合组织审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六是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我镇立行整改,严格按照区招投标相关规定,10万以上项目报区招标采购代理中心,按区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办理,10万元以下项目,按《大观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法》执行。结合纪委“三转”工作,镇纪委不再代表党委政府参与镇村小额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3、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群众上访投诉不断,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石门湖改造工程、红星敬老院工程等问题,制定《海口镇党政班子成员接访规定》,将信访预警工作与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实行驻点包村负责制,密切联系党群关系,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开展全体镇干接访活动,实行人员排班、轮流接访,推行现场接访、带案下访制度,对信访重点问题实行了领导包案调处,重点联系防控。针对镇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子女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房屋拆迁款几十万元问题,对海口镇原主任科员朱忠国骗取房屋拆迁款违纪问题,已由区纪委、区检察院分别给予立案处理,区纪委、区监察局依纪依规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出公诉,区法院判处朱忠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以罚金。海口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班子成员扩大会议、村干会议对此事予以通报,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举一反三,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二)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党委对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截至2017年10月28日,海口镇4个村级活动场所不达标的村部已全部建设完毕,通过验收,投入使用;制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三年达标目标任务,2017年度计划实现13家基层党组织达标任务,目前已完成任务。另一方面同步跟进其他未达标党组织的标准化建设进程,组织未达标党组织到已达标的先进党组织进行交流学习,积累经验,共同进步,计划2018年实现23家党组织达标主体全部达标。二是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严把党员入口关。针对近两年没有发展党员的村党组织,做到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梯队式格局。同时,加大对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注重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不断培养年轻党员,发展返乡大学毕业生入党,增加党组织的活力与朝气,提升党支部的文化知识能力。三是做好2018年度村级换届准备工作。积极开展调查走访,对换届前村“两委”班子情况、后备干部年龄、学历等综合素质情况进行调查摸排,做到换届人选心中有数。将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对各村优秀人才进行全面筛查,根据村级组织换届需要和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现状,重点梳理确定一批优秀村级后备人才,并提前做好参选的组织准备。
5、关于党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镇党委政府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分别记录好党政联席会议与党委会议记录。建立“三会一课”报告制度,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会议主题、会议决议等内容。系统制定“三会一课”管理制度,明确“三会一课”要求,把落实“三会一课”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村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培训会。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特别是“三会一课”的检查和督查力度,由党委副书记牵头,联合镇组织办、纪委、办公室等部门,每季度对下辖各党组织进行一次党建工作督查。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6、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增强责任意识。由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进行全面部署,同时根据海口镇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镇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小组,印发了《海口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确了党委、政府领导的工作职责,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亲自抓部署、抓督办、抓落实。二是明确责任内容,完善考核体系。将党风廉政责任制纳入全镇目标管理,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实行量化考核,并将这种考核向村级组织延伸,纳入到村干部年度考核中,占有一定分值,与村干部工资挂钩。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促责任制落实。镇党委、政府领导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明确责任追究方式、方法,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全方位促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四是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惩防结合、预防为主、教育先行”的党风廉政建设思路,坚持将宣传教育作为各项工作的基础,贯穿各个环节,并努力探索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举措,针对党员干部易犯错误、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教育实效,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开展了新任大学生村官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活动,将反腐倡廉教育行动落实到基层。针对2015年,区纪委在农村危房改造专项督查中,在海口镇立案查处情况,相关当事人已依纪处理,并由镇纪委在全镇范围内组织警示教育学习。
7、关于纪委“三转”落实不到位,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执行纪委“三转”工作要求,纪委不再参与村级财务审批和镇村小额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事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岗位培学习,以过硬本领监督执纪。2017年11月2至3日,镇全体纪检工作人员参加了区纪委十九大报告专题学习班和业务培训班。调整镇纪委书记分工,不再分管镇三资办工作,不再参与重点项目征迁、招商引资工作。
8、关于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中纪委工作报告实质。忠实履职,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教育,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梳理海口镇工作实际中出现的违反“八项规定”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挺纪在前,加强“四风”整治力度,严格执行村级零招待、加强小金库治理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清理。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常态。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财务报销不再由镇长签批,改由常务副镇长签批,同时合理完善财务内控程序,加强财务人员的前置审核责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公务招待问题,对娱乐消费发票1700元入账立行整改,追缴当事人全部报销款。当事人已于2017年11月8日将1700元上缴安庆市大观区政府非税征收管理局,镇党委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处理。在日常财务管理中,一是严格“三资”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海口镇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镇、村职责,明确财务经办人员、报账员、审批人员职责,合理分工;严格执行“零招待”制度,烟酒、餐饮发票一律不得入账报销;实行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坚持按月报账、按季公开制度。二是组织培训学习。镇“三资办”人员、各村报账员学习培训、进一步强调财务纪律要求、熟悉报账流程。8月24日、28日,组织镇、村财务人员到怀宁县腊树镇、洪铺镇学习。10月26日,聘请安庆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对10个行政村书记、主任、报账员、镇三资办和财政分局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天的村级财务管理培训班。三是拟建立村级财务定期审计制度。从今年开始有计划的对各村财务进行审计,实现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四是对禁酒令及“零招待”后仍有招待费、烟酒发票入账的情况立行立该,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情况,已由纪委组织核实,经核实对河港、海口、红星三村主要负责人已立案调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针对镇、村用车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制定《海口镇公务用车及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明确公务车辆使用范围,从严控制应急用车、事业编人员用车的范围、流程,规范防汛抗旱、秸秆禁烧、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用车数量。二是规范各村用车行为。严格按照“三资”管理规定报销用车费用,做到事由清楚、使用合规、路程准确、程序公开、手续齐备。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常抓常管巡察整改成效
针对市委巡察三组指出的问题,我镇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整改成效离市委的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积极推动美丽和谐幸福新海口建设。
(一)坚持驰而不息,进一步推动任务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围绕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的目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
(二)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镇党委真正扛起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全力支持镇纪委行使“监督责任”。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抓班子、带队伍;镇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认真主动地抓好分管领域和所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镇纪委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工作,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坚持正风肃纪,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持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忠诚、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勇于担当。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干部任用等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庸懒散”专项整治,切实提高服务意识,让群众看到作风持续转变的成效。
(四)坚持巩固提升,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将巡察整改作为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重要步骤,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结合起来,与建设美丽和谐幸福新海口结合起来,有力地推动海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瞄准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点,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让权力规范运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56—5245001;通信地址:安庆市大观区海口镇海安路1号海口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246000。电子邮箱:haikouxx@126.com。
中共大观区海口镇委员会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