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坚持科学谋划、严把标准,落细做实机构设置,确保与上级精神对标对表。
严标准。依照省《指导意见》,制定市本级机构调整设置方案,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报省纪委、市工作小组、市委常委会、市编委进行审批。对县级机构设置方案,逐一审查把关,统一标准。
补短板。改革前,受职数限制,我市有1县、3区未设立案件监督管理室或信访室。为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和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在此次改革中,督促有关县(区)独立设置案件监督管理室和信访室。目前,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
谋创新。通过前期对北京、山西、浙江三地的考察,我市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的重要性,率先在市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提出新设立信息技术室,以专门机构、专业人才从事信息技术工作,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桐城市还大胆创新,在县级探索设立信息技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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