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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进行时】安庆:发挥“四个作用”助力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08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安庆市始终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体现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市县两级党委切实扛起主责,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各级纪委协助党委牵头抓总,切实负起专责,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抓好任务落实。

发挥党委书记统领作用。市委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市委书记魏晓明亲任“施工队长”,把改革试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亲自指挥、亲自推动。先后召集召开2次市委五人小组会议、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2次工作小组会、1次推进会,研究重大事项。多次听取专题报告,部署工作任务。

发挥市委常委领衔作用。市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下设的3个专门工作组,均由1名市委常委领衔挂帅,强力推进。市委组织部部长领衔组织人事组,研究编制划转、机构设置、领导班子配备等方案;市委政法委书记领衔业务工作组,专题研究法法衔接、法纪衔接方案;常务副市长领衔行政事务与宣传工作组,协调解决办公用房、财政资金保障等问题。

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市纪委充分发挥工作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认真统筹谋划、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市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积极配合做好人员档案整理、线索移交等工作。市人大、编办、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同步推进。

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作用。市纪委、市检察院依托基层党组织,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通过开展谈话谈心、家访、上党课等方式,向涉改部门的党员干部宣传改革政策、讲明改革意义、倾听意见建议、打消思想顾虑,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截止目前,市本级共开展谈心谈话7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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