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纪委牢牢把握职责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央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省环保督察移交的各类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今年以来,全市共问责195人,其中,市、县纪检机关直接问责82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问责113人。
及时主动出击。做到“四个主动、四个及时”,即:主动对接,及时掌握突出环境问题的基本情况;主动排查,及时发现突出环境问题中的违纪线索;主动汇报,及时向上级报告问题基本情况、整改情况及问责处理意见;主动问责,坚持快查快结、及时处理、公开通报。
健全问责机制。修订完善《安庆市环保督察工作问责暂行规定》,建立安庆市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市环保部门出台《安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高悬问责利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党章党纪党规和有关规定为戒尺,步伐不变、力度不减,严格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问责工作,释放越往后问责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市、县纪委共对25件突出环境问题进行问责,问责82人。
强化督查指导。对移送县(市、区)纪委实施问责的突出环境问题,市纪委采取发函督办的方式,限期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对县(市、区)纪委问责意见的审核把关,对力度偏软、处理不到位的坚决要求整改到位。同时,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促问责决定落实处理到位。(安庆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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