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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住建委纪检组:探索建立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机制

发布时间:2017-12-06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驻市住建委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重点局四个单位,工作涉及面广,管辖业务多,专业性强,与老百姓联系密切,廉政风险点多。为更好地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确保综合监督单位风清气正,驻市住建委纪检组积极探索建立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机制。

密切关注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情况。要求综合监督单位每年按时报送上一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同时要求综合监督单位印发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干部任免通知、带有指导性质的文件和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经班子研究确定的重大工作事项,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资料,重大问题政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文件或会议纪要,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文件资料在印发时要即时抄送派驻纪检组。

充分发挥“驻”的优势盯住重要事项。明确派驻纪检组派员参加或列席综合监督单位召开的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领导班子会议或专题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等,以便掌握了解相关情况。同时要求综合监督单位在科级干部选拔动议酝酿阶段,应向派驻纪检组组长征求有关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在考察阶段,应向派驻纪检组书面征求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派驻纪检组视情派员参加考察。

优化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为充分发挥群众举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强化线索处置管理,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派驻纪检组向社会广范围公开相关信访举报方式,并要求综合监督单位将信访举报方式向单位领导班子、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进行传达,在各自网站首页重要位置或设置飘窗进行公布。(驻市住建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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