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不断强化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建章立制,提升底线意识、红线意识,致力于运用“四种形态”,防范“微腐”行为,建立“亲清”关系。日前,该站印发出台了《关于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廉政交底制度的通知》和《市质监站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责任问责规定》。
实行廉政交底制度。在办理工程报监手续时,向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发放《工程廉政建设告知书》(“五不准”)和《工程廉洁建设承诺书》,在第一次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时,向责任主体重申“五不准”工作纪律,并要求责任主体签订《工程廉洁建设承诺书》,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回收《工程廉政建设反馈意见》。对外公开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制度首次对建设项目责任主体不遵守不履行承诺的行为提出了处理意见。
建立追责问责机制。结合该站工作职能和责任风险点,明确了问责的14种适用行为、10种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申诉程序等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和纪律保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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