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36.5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24.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2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 |
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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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万元,增长1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4.5万元, 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增加6万元,增长50%,增长的原因是办案力度加大,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增加。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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