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全县巡察工作人才库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选拔一批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干部,建立全县巡察工作人才库,培育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巡察干部队伍,为更好地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夯实人才基础。
通知明确,进入人才库人选的基本条件和特长,入库人员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和发现问题、沟通协调及文字综合等能力;还要相应地具有党务、法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工程预决算、计算机等方面的特长。
通知要求,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城建局、审计局及各乡镇从工作人员中择优选报,目前全县入库人员72名。县委巡察办将按照干部职级、文化程度、所学专业、年龄及工作经历进行登记造册、分类管理,便于在每轮巡察实施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条件合理搭配巡察组,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确保巡察工作高效开展。(程小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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