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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审议通过问责工作实施办法 失责必问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6-12-0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近日,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实好省《实施办法》,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问责条例》,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和严格落实《实施办法》。纪检、宣传部门要加强对《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宣传解读,各级党校要把《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列入教学内容,确保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熟悉掌握各项规定,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较真碰硬。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实施问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失责不问、问责不当,或对问责决定不落实的要及时督促纠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发挥好问责的震慑作用,紧紧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抓住典型,严肃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广东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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