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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力挺制度纪律,打造“阳光招生”

发布时间:2016-08-01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保障我市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利益,市教体局把制度和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监督力度,规范工作秩序,打造“阳光招生”。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市教体局召开了招生工作专题会议,就今年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录取工作流程、普高招生政策调整、中职招生相关政策及网上志愿填报等工作进行布置和说明,对招生工作纪律提出要求,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二是明确招生纪律。市教体局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招生纪律“六个不准”“六条禁令”的要求和安徽省教育厅等四厅局《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印发了《关于对执行招生工作纪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每一所学校,把制度和纪律挺在前面,压实责任,营造“阳光招生”氛围。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市教体局成立了督查组,7月27日先期到望江县、怀宁县对执行招生纪律工作进行督查。督察组一行到部分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非学历培训机构对执行招生计划、收费情况、暑期补课、宣传广告等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在两县分别召开的督查情况反馈会上,督查组将明察暗访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望江县教育局严守招生纪律“八严一规”和怀宁县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措施予以充分肯定。督查组要求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各县区教育局负责人为执行招生纪律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严格把关,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招生各项工作。

市教体纪工委采取约谈提醒、短信提醒、现场抽查、不定期督查、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正公平。(市教体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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