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促进正确履职和廉洁从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市广播电视台出台了《安庆市广播电视台中层干部廉政约谈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分别从廉政约谈的方式、情形、程序、纪律等方面作了规定。廉政约谈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约谈对象为台属部门、台下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主谈人为台党委书记或台纪委书记。
《暂行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约谈: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机关和台党委的决议、决定不力;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部门、单位中闹无原则纠纷;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作风散漫,脱离群众,或者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不严格执行台有关新闻宣传、安全播出、组织人事、财务审计、行政后勤、招标采购、广告经营等规定,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损失;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负有领导责任;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群众反映比较大,造成不良影响;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造成不良影响;在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或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在群众中威信较低,年度干部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其他需要廉政约谈的情况。
《暂行办法》还规定,廉政约谈后,约谈对象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整改措施,报台监察室留存。台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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