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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质监局严明五条防汛抗洪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16-07-05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认真贯彻市委书记魏晓明、市长陈冰冰同志在全省防汛抗洪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结束时的讲话精神,落实防汛抗洪岗位责任制,规范防汛抗洪值班管理,市工商质监局严明五条防汛抗洪工作纪律。

一是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坚守岗位,各就各位,尽心尽职,任何人不得擅离职守。全体人员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保证随打随通,随叫随到。二是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顾全大局,对于市防指和市局的命令,必须保证坚决服从统一调配,必须不折不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三是从即日起,市局安排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工作人员必须驻守值班室,值班期间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电话必须确保24小时畅通。值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值班工作人员遇到重要或紧急情况时,不得擅自处理,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四是全体党员干部近段时间原则上不准离开本市,已经请假在外的,办完事情第一时间要赶回来。五是在防汛抗洪工作中,如发现任何违纪问题,市局将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市工商质监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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