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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经开区出台《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3-07 发布者:开发区纪工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抵御廉政风险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安庆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近日,安庆经开区党工委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制度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谈话的目的和意义、对象、主要形式、内容、程序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以关心、提醒、教育、挽救党员干部为出发点,在单位或个人出现三大类九种具体情形时,将涉及的党员干部列为谈话提醒教育的对象,通过思想交流、工作沟通、听取意见、警示诫勉的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

经开区党工委出台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制度,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内在要求,是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体现,是实行“四种形态”的现实需要。出台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制度旨在防止党员干部思想上的困惑和不良倾向、工作生活中的违纪违法苗头、党风党纪方面的轻微问题等,通过谈话提醒的方式,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有的放矢,不让小错酿成大祸,真正体现关心、爱护干部。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制度既可通过教育使党员干部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又可避免给对方造成过重的思想负担和顾虑;既可解决已经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又可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支持改革者、保护干事者、宽容失误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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