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纪委监察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费6万元。市监察局局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与上年有大幅度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24.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等规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77.8%,主要原因是2015年底已完成公车制度改革,我局封存停用车辆7部,只保留6台车(其中4辆为办案用车),用于应急通信和行政执法工作。而且2016年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保险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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