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岳西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周东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江春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徐昭出席会议。
会议由江春生主持。会上,徐昭宣读了《岳西县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县检察院、天堂镇、财政局、审计局、农委等单位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周东明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是中央和省市纪委统一部署,也是落实县委从严治党“十大工程”的具体举措。要正视成绩与问题,切实增强开展专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积极落实“两个责任”,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强化正风肃纪,及时查处解决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推动落实八项规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了省、市纪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比以往有明显好转,但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问题仍然不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能力还不够,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管理不严。
周东明要求,要紧扣“三个突出”,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突出关键问题,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的问题,针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专项巡查和重点督查,推动整治任务落实。要突出重点人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突出线索排查,严格执行定期排查制度,尤其对十八大以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反映强烈,长期举报投诉、推拖久压不办,以及相关执纪执法部门掌握的基层干部问题线索,务必深入细致进行排查。
周东明强调,要落实“四个强化”,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专项工作的担子担起来,把压力传递下去;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此次专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十大工程”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要强化纪律审查,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纪违规问题,不开“天窗”,不留“暗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提高对群众信访举报的办理速度和质量,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加大公开曝光力度,注重点名道姓通报,切实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要强化责任追究,突出问责重点,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触犯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规定的,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决不网开一面、下不为例。要强化工作统筹,把此次专项工作和实施从严治党“十大工程”紧密的结合起来,与招商引资、扶贫开发、防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周密部署,确保顺利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
江春生就贯彻会议精神指出,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启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强化时间观念,积极行动,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好工作任务。要确保工作实效,将专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十大工程”的重要抓手,抓常、抓细、抓出成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力打造作风建设的根据地,从严治党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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