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度。印发《迎江区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实现问题销号管理,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深化“阳光村(居)务工程”建设结合起来。
入基层。召开区、乡、村三级干部参加的项工作会议,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精神直接传达至村、居一级,确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明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切实担负责任,确保专项工作不虚、不空、不散,实行问题线索零报告制度,真正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果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多样举措抓落实,区卫计委等部门制定印发了自身工作方案,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基建购销、基层服务等方面的重点监管。(迎江区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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