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纪委、安庆市监察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安庆市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办[2002]31号)文件规定,市纪委、市监察局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以及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市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县(市)区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负责党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市性政风建设和纠风工作专项治理;查处政风建设和纠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6、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7、负责对全市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8、对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会同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直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并提出调整、交流和任免意见,审核市直有关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
10、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纪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只包括市纪委本级决算,与2014年预算比较,略有增加。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1204.7万元,支出总计1204.7万元。与2013年(1286.16万)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1.5万元 。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4.7万元,占100%。
五、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7万元,占68.04%;项目支出385万元,占31.9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4年度决算97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例如:电视问政、纠风治乱、服务窗口群众评、执法监察以及查办案件等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168.2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68.2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44.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44.9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16.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6.1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1.市纪委监察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4. 市纪委监察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安庆市纪委 监察局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84.4 |
因公出国(境)费 | 6 |
公务接待费 | 24.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3.6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3.6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安庆市纪委监察局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4.4万元。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市纪委监察局本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万元。2014年安庆市纪委监察局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次。主要用于参加安徽省纪委组团出国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为: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与运行体系,公务员廉政建设与权力制约体系,政府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主要做法,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措施等。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工作餐费用、车辆租用费用等。在公务接待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严格执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庆办明电〔2014〕112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6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办案)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4年,安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办案)用车保有量为1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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