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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监督管理室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14-02-23 发布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2009年7月,安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庆编[2009]19号文批复,同意安庆市纪委、监察局设立“案件监督管理室”,领导职数1正1副,其主要职能是:统一管理纪检监察机关重要案件线索;组织协调查办案件的相关工作;加强对查办案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办理领导批办的重要案件;完善案件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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