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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彭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5-08-04   来源:宿松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经中共宿松县委批准,宿松县纪委监委对宿松县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彭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莹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招商合同签订、奖补政策兑现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彭莹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宿松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彭莹开除党籍处分;由宿松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宿松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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