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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通报两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4-06-07   来源:宜秀区纪委监委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一、宜秀区罗岭镇林春村村委会副主任严小云酒驾问题。2024年5月25日,严小云饮酒后驾驶逾期未检验的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17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24年6月,严小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宜秀区大桥街道芭茅巷社区党员陆锋酒驾问题。2023年2月4日,陆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23年4月,陆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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