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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督促生态环保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24-07-03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上半年,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锚定职能定位,紧盯驻在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三突出、三强化”将监督执纪贯穿到每项主要任务中去,切实发挥好“探头”和“前哨”作用,凝心聚力推动生态环境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突出“派”的权威,强化政治监督。会同驻在单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会议,通报存在问题,督促各级党组采取积极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认真对照市纪委监委2024年度政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制定印发派驻监督年度工作要点,从4个方面16项具体工作细化目标、明确任务。采取参加专题会议、定期调度等方式,始终坚持高位监督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紧盯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持续跟踪督促,针对问题整改履职不力等问责3人次。

突出“驻”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督。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和防范纠治“新形象工程”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9次,下发工作提示函2份,问题交办单5份,督促整改问题16个。扎实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会同职能科室组成联合督查组,赴望江等地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着力查处生态环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54条,开展谈心谈话47人次,出具廉政意见4批153人次,切实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突出“严”的氛围,强化案件查办。上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共接收研判处置问题线索15件,均按程序规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处置,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人次,立案审查调查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主动参与系统内留置案件的办理工作,积极配合查清涉嫌违纪违法事实。针对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强化警示教育,督促指导县分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切实达到处理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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