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强化对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与市中院执行局联合建立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制度,统筹监督全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执行工作管理和干警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系统管理,促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强化制度约束。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同市中院执行局制定《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执行工作“一案双查”的实施办法》,建立执行局和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制度,规定“一案双查”的线索来源、工作程序、结果运用等。
明确分工协作。执行工作“一案双查”,坚持市中院执行局和驻院纪检监察组分工协作,根据需要组成联合调查组,分工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执行局负责检查执行案件办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不规范执行行为,是否存在管理漏洞、贯彻执行上级部署或意见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形;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检查执行干警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办案纪律与作风建设规定等问题,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执行局、驻院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职责开展调查后形成各自调查报告,根据线索来源确定综合调查报告的承办部门。
今年以来,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与市中院执行局共对5起执行案件开展“一案双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3名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法官、法官助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约谈等问责处理,移送公安部门涉嫌违法犯罪线索1条。对于经启动“一案双查”发现举报或反映问题不实的,在一定范围内及时予以澄清,保护执行干警依法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并通过联合调查组对有关不实举报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引导其正确、合法行使权利,放大执行“一案双查”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下一步,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将会同市中院执行局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抓实执行“一案双查”,进一步加强工作密切协作配合,强化结果运用,以“一案双查”作为强化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系统管理、规范执行行为的重要抓手,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中消极执行、慢执行、乱执行等问题,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